一、尼泊尔外交护照(Diplomatic Passport)、官员护照(Official Passport)持有人,可免签赴港停留不超过14天。
二、尼泊尔公务护照(Service Passport)、普通护照(Passport)持有人赴港均需提前办理中国香港签证。请径向香港入境事务处咨询,在线申请香港签证。申请网址:
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index.html#tab_f_1
三、拟在港停留超过免签期限,或因就业、居留、就读、受训等事由赴港的外国公民,需提前办妥签证。
四、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www.immd.gov.hk信息。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电话:00852-28246111
传真:00852-28777711
电子邮箱:enquiry@immd.gov.hk
网站:www.imm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