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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尼泊尔移民局发布入境签证政策
2020-09-01 17:45

  根据尼泊尔移民局最新发布的通知,尼方自3月22日起暂停在机场移民入境点为外国公民签发落地签,该政策继续执行,直至另行通知。尼方将于9月1日恢复国际商业航班,外交护照持有者、公务护照持有者、驻尼外交领事人员、联合国各附属机构职员、发展伙伴组织的外籍职员凭尼泊尔政府的推荐,可获得落地签。除此之外的外国公民,如确需来尼,必须事先取得尼泊尔政府批准,才可在机场入境点获得签证。

  尼方发布的通知参考译文如下:

关于定期入境和出境政策

  为了预防和控制全球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尼泊尔政府的决定,自3月22日起暂停在机场移民入境点为外国公民签发落地签。在禁令执行期间,根据尼泊尔政府的决定,除撤离回国的尼泊尔公民外,仅为经尼泊尔政府事先批准的外国人签发入境许可和落地签。根据尼泊尔政府8月20日决定,自9月1日起运营定期国际航班。鉴此,根据该决定,按照以下要求管理入境和出境。

  一、落地签证和入境许可

  1、继续暂停签发落地签,直至另行通知。

  2、以下人员可以获得落地签并需要有官方推荐:外交护照持有者、公务护照持有者、驻尼外交领事人员、联合国各附属机构的外籍职员、发展伙伴组织的外籍职员。

  3、除第2条所述外,如果有急事须来尼泊尔的其他外国人,只有事先获得尼泊尔政府批准,才可以在机场移民入境点获得签证。

  4、所有乘客必须携带起飞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必须承诺居家隔离14天。

  6、尼泊尔政府(内政部或外交部)不必征求移民局意见,有权为申请人入境和颁发签证提供便利。

  二、尼泊尔公民出境

  1、在国外从事公务、商业、学习和国际组织工作的尼泊尔护照持有者及已获得居留许可的尼泊尔护照持有者可凭有关文件证明离境。

  2、除持有需接受医学治疗或家庭成员在国外的相关证明人员外,以旅游为目的的尼泊尔公民在后续旅游类签证通知发布之前不得离开尼泊尔。

  3、如您在出发时已向移民官员提交合格的文件或证明,移民官员将会请您填写一份个人声明并给予离境许可。

  中国驻尼泊尔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977-1-4531511、00977-9828713715(涉疫情专线)。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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